從本方案發布之日起,2025年前,對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,減按15%徵收企業所得稅
國內一般都按25%來徵收企業所得稅,即使是在上海、深圳這樣的政策高地,也只有特定區域、特定行業才有機會享受到15%的所得稅,機會少之又少;而在海南,除了負面清單行業以外,全省、全行業均可享受。
2025年前,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旅遊業、現代服務業、高新技術產業企業,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,免徵企業所得稅
假設一家700億營業額的高新技術企業,按照原稅收每年需繳納90億稅,但如果它設在海南,就省了90億啊!每年有多少家大大小小公司的財務,為了稅收能少幾萬而賣命加班的?省下來的這90億,擴大一下產業規模,多投資幾個項目,它不香嗎?
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,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%的部分,予以免徵
個人所得稅方面更加吸引人,一般內地普遍採用「7檔超額累進稅率」,分別為3%、10%、20%、25%、30%、35%、45%;而海南則簡化為3檔,條件是只要在海南居住滿183天的個人,收入來源於海南自貿港範圍內所得,按照3%、10%、15%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,差不多和香港一樣的優惠,對於高薪人才是實實在在地真金白銀誘惑!